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西安市财政局了解到,西安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各区县、开发区财政部门,对代理2023年度西安市全市(含区县、开发区)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的229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,通过代理机构自查、书面审查、现场核查的方式,进行了综合评价。旨在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,提升全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管理水平,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。
据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,本次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代理机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、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、采购文件编制、信息公告、组织评审、合同管理等情况,并根据企业从业人员数量、业绩等因素按照成长型、综合型两类分别划分了“优、良、差”三个评价等级。按照预先设定的等级分数标准,本次评价工作依次评定出优级代理机构75家、良级代理机构153家、暂停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1家。
“此次评价是我局全面了解在全市从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现状,评估其执业质量和执业水平,不断完善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,强化评价结果运用,引导采购人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,促进政府采购代理行业健康发展,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。”上述负责人如是说。
据悉,针对此次评价发现的问题,西安市财政局对各代理机构提出加强内控制度管理、加强培训学习、规范执业行为等方面的具体整改要求和意见。同时,为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管水平,又分别对各区县、开发区财政部门,各预算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,要求各政府采购当事人认真落实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,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,以“整顿市场秩序、建设法规体系、促进产业发展”为工作主线,多措并举,优化营商环境;对本辖区内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,并结合审计、巡察反馈等情况,综合运用行业监管、部门协同、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,推进跨部门联合,形成监管合力,共同推动全市政府采购代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,引导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依规执业。
此外,西安市财政局还将评价结果通过“陕西省政府采购网”向社会公布,倡导全市各级采购单位,在开展采购代理业务时,优先选择信誉好、服务优的社会代理机构。